讓使命感同時間賽跑 重拾群眾信任
6月10日 ,唐山多名男子騷擾毆打女子事件一度引發網友關注。從監控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男子因搭訕失敗,掌摑一女子臉部多次,隨后又組織多人對女子進行毆打。10日下午,唐山警方稱已鎖定犯罪嫌疑人。然而,有部分網友稱,在已經人肉出兇手的情況下,警方卻只抓捕了兩名犯罪人員,警方處事能力受到網友質疑。警方是保護群眾安全的一道重要放線,警方對于案件的處理應是及時有效的,而不是放任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6月8日,公安部掃黑除惡斗爭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掃黑除惡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使命感。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中,警方對待案件的辦事效率低,缺乏相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沒有將工作落實到實處。對此,群眾已經對警方產生了不滿,質疑其辦事能力,質疑其是否是黑暗勢力的保護傘。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應背負起保護群眾的使命,重拳出擊,及時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法治社會的警民關系,需要警察用法治去呵護。警察作為公共秩序的守護者,國家最具強制力的執法力量,應該時刻牢記自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案件處理認真,辦事效率高,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對待警察執法的不同態度,折射出的是缺乏法治共識的兩個不同群體。一邊是執法效率有待提高的執法力量,另一邊則是對警方辦理案件抱有偏見的少數人民群眾。
作為警方,應對得起自己的那身警服,對得起人民警察的稱號,不能放過任何一個違法犯罪分子。在執法的過程中,要權威、高效率辦事,犯罪分子不能逍遙法外,必須接受法律制裁。與此同時,在面對極端輿論事件時,群眾也不能被極端情緒所影響,應具備辨別是非的能力,不要對警方抱有偏見,要具備客觀、中立、理性的態度,要相信警方,相信黨,相信正義不會缺席。警方應該通過實際行動,樹立起公安的良好形象,營造出良好的輿論氛圍,維護和諧的警民關系,重拾群眾信任。(劉怡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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