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開庭為什么喊升堂?升堂的意思是什么?
古代開庭為什么喊升堂?
是威嚴的像征,以此震懾犯人。
古人重視字音的響亮及寓意。 如果喊“開審","開堂","開庭",都沒有"升堂"二字響亮,莊嚴,威風。 且衙門大堂在臺階上方,案犯等人需拾級登堂,由下而上,意為升堂,況且官員也威嚴地端坐于高高的大堂上方,所以用"升堂"最為合適。 謝謝邀請!回答問題: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自古以來,老祖宗就是這樣規定的!時代不同,各有各的叫法罷了。 古時候叫升堂,現在叫開庭,一個意思。 升堂理政、升堂辦案都是嚴肅的,當然要威武地喊升堂了!一是代表著理政,辦案的嚴肅性,二是對當事人起個震懾,使其服從。 所以啊,古代喊升堂為的就是威武嚴肅,更是捍衛政權的象征。
一、升堂,舊謂官吏登堂理事為“升堂”。 清 翟灝 《通俗編·居處》:“《定命録》: 張文瓘 少時,曾有人相之云:‘當為相,然不得堂食。’及在此位,每升堂欲食,即腹脹痛。按,凡州縣臨廳事,今皆謂之升堂。”
二、審按流程:
1、起訴。普通民、刑事當事人稱原告(亦稱原造、控告人、首告人等)、被告(亦稱被造、被控人),爭訟的雙方合稱“兩造”。“造者,至也。”也就是說斷案具備的條件應是原被告雙方都至公堂,方能審明案情。告狀的書面文書稱訴狀、呈狀等。
古時民有冤屈,先赴該管州縣衙門擊鼓告狀,值班衙役先問明事由、案情輕重、有無詞狀。若無呈狀,帶你去找代書(官府指定并備案的書寫狀紙之人)幫寫,然后將狀紙呈縣官過目,決定準訟日期、交刑名師爺辦理有關審案事宜,出差票傳喚原被告及干連佐證到案。如遇命盜等緊急案件,值班衙役要立即稟報縣官出簽派人究查。如遇案情重大,將情況回明縣官,縣官將立即坐堂單方問供,各房吏役伺侯,刑房迅速出票派差役查拿究辦。若屬細微小事,當事人動輒擊鼓喊冤,縣官即行升堂,動用刑罰責懲擊鼓人,以嚴肅法堂,抑止小民隨意興訟起訴的刁風惡習再次發生。
訴訟須逐級進行,即先向所轄州縣一級司法機關提出,斷決不服,才許向上一級司法機關上訴。嚴禁越訴,凡越訴者及接受越訴的官吏都要受處罰。若犯罪人在案發前主動向官署自告犯罪事實,謂“自首”,自首情實的原則上可以免、減刑。關于民事訴訟受理,有“務限”規定,如清代自“四月初一日起,至七月三十日止”停止審案,其用意是不影響農忙季節,但重大案件不在此限。
2、審判。在行政和司法合一的封建政體中,地方各級行政長官又是司法長官。清代更強調,“非正印官不得受民詞”。對輕微刑案,隨即命令當事人到衙受審訊問,謂“傳喚”,若傳喚不到則予以拘提。嚴重刑案擊鼓受理后,立即拘提。傳喚的對象,除兩造外,還有證人和四鄰。有關贓罪,還須搜撿贓物。在被告未服罪或案情尚未審理清楚之前,被告不許放回稱為“羈押”。凡告詞訟,對問得實,被告已招認并服罪,原告人別無待對事理。
官府應立即放免,不得故意稽留。對輕犯及被告人經拷訊三次后仍有不認罪者,可“取保放之”。對答、杖罪以下重病囚犯,也可“保外就醫”,待病愈后再依律斷決。對婦人犯奸及死罪應收監外,其他雜犯由本夫收管、無夫者由有服親屬、鄰里保管,稱為“責付”。地方發生盜賊及傷害犯罪者,即告隨近官府,縣級有逮捕權,如罪犯逃亡,比州、比縣可協緝或通緝。如果罪犯持杖拘捕,法律允許捕者“格殺之”。清代官府派人逮捕罪犯持票拘捕(即相當今逮捕證),對重大案件的罪犯,須在一月內捕獲歸案,否則謂之失職,并視情況給一定處罰。
證據是訴訟活動中的核心內容,只有在認定事實的基礎上,才能確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古代斷案多以糾問式,一般重視被告口供(招認)而定罪,但并不排除人證、物證、書證、勘驗等證據。
審判,古稱“斷獄”。斷獄的程序和方式是:一是案件審理的管轄。漢代縣級有權判處死刑,唐以后,縣級只能判決答杖罪;地區管轄,凡有犯罪,皆由案發所在州縣審判。若牽連兩個以上州縣的案件,則按輕從重、少從多,后從先等原則,歸其中的一個州縣審理。二是回避。審判官和訴訟當事人之間,有五服內親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者,有受業師者、有恩仇嫌者、本部主管官者,皆須回避。三是審判官的責任,法律規定要據律斷案,不能故意或誤失人人罪,否則按情節處罰。四是審判期限,秦已規定有結案期限,唐宋也規定實行“三限”,大事40日,中事20日,小事10 日,其它易決案件不過3 El。五是依狀斷獄,不得在本狀之外別求他罪。
3、執行。執行是依法定程序實現判決的內容和要求,答杖罪由原判機關執行;徒、流罪由府、州、縣決配,交付專門機關執行。如流刑有2至3千里之別,也有專門地點。死刑,如屬“情實”的,在行刑前五日再復奏一次。由刑部將“勾單”連同榜示釘封送兵部發驛,交到該官府行刑。如孕婦犯死罪,產后百日執行,執行期限,徒流刑應送配所,不能稽留,延遲一日要笞30,3日加一等。死刑在復奏批下后,過期執行的,一日杖100,二日加一等;未滿而執行的,處徒刑一年。此外,自漢以后漸發展成秋冬行刑制,唐代以后,還規定有禁刑日,不行執行死刑。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