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親身經歷奉勸姐妹們,如果沒有好活就別去了,別人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五十歲,沒技術,沒文化,只能干食堂靈活,保育員,保姆,保潔,這幾個職業都是我退休之后干過的,沒有輕松的,每天都是不閑著的干,而且工資還太低,事還太多,一個字累

五十歲退休了還要不要去工作?

針對這個問題,既不符合《勞動法》退休條件要求,如果沒有身體意外情況,能辦理退休嗎?如果是特種行業,如:高空作業、危險性大的作業人員,才能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現在,只有公務員一類的人員,退居二線,但還必上班,不過肩上的擔子減輕了。對正常退休,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還要去工作嗎?我的看法是:

《1》根據個人身體狀況,只有自已考慮這個問題,去不去工作,只有自已去決定。

《2》為了提高家庭生活質量,身體許可的情況下,干自已想干的事,做自已想做的事,我的看法還是同意你找份適合自已的事,既增加額外收入,又加強了自已身體的鍛煉。

《3》如果自己有一技之長。自己愿意發揮余熱,可以找一份發揮特長的對口單位、企業等行業,盡自己之責,發揮自己特長,有一分熱,發一分光。

以上,是我自己的看法,符合你的想法嗎?請關注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