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的職責是什么?為什么檢察院要深入人民中?
10月10日,最高檢以“市場主體權益保護”為主題發布第八批“檢察為民辦實事”——行政檢察與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中市場主體既包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也包括個體工商戶,案件類型涉及行政裁判結果監督、行政非訴執行監督以及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
澎湃新聞記者從最高檢了解,最高檢今年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護航民生民利”專項活動。本次發布的6件典型案例均是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活動中辦理的,具有典型意義。
“該批典型案例聚焦解決市場主體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和堵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安商暖企,是行政檢察主動融入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局,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具體體現。”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著力加強對涉企產權保護、財產征收、市場準入、行政處罰、減稅降費等行政訴訟案件審判、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促進法院依法審判和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前述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最高檢介紹,各級檢察機關立足本地實際,圍繞就業、教育、社保、醫療、住房、養老、社會治安、婚姻登記等民生熱點,以及婦女、老年人、殘疾人、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特定群體和市場主體權益保護,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與社會治理難點堵點,針對一個地區、一個行業、一個領域的突出問題開展有特色的“小專項”活動。
截至9月底,全國檢察機關在專項活動中共辦理涉民生民利案件33400余件。從辦理重點民生領域保障案件來看,辦理社會保障領域案件3700余件,社會治安領域4800余件,市場主體權益保護4000余件,住房領域2900余件,就業、教育、醫療衛生和養老等領域2500余件,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婚姻登記630余件。從辦理特定群體權益保護案件看,辦理涉及婦女、老年人、殘疾人、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群體權益保護10000余件。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