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湛江發(fā)布10月10日消息,近日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公開征求對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意見稿顯示,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在第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jié)清后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文件提出對貸款額度調(diào)整。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此前最高為3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70萬元,此前最高為60萬元。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此前最高為25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此前最高為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