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十三四歲的女子都還沒有完全發育成熟,但古代女子在這個年紀卻要嫁人,這是為什么呢?

事實上,這是很殘酷的一個現實,古代女子在十三四歲這個年紀嫁人,起初只是國家為了增加生育而強制執行的,但后來變成一種風氣,而男人也更加喜歡這個年紀的女子。

古代女子十三四歲就嫁人,其實是從漢朝開始的,原因是為了將女子變成“生育工具”。

秦末漢初中原大地上經歷了長久的戰爭,比如秦末農民起義,楚漢爭霸,等等,造成的結果就是,農業荒廢,經濟倒退,人口銳減。

西漢剛剛建立的時候,全國人口滿打滿算也只有1300多萬,這個數字當然是很少的了,以至于當時很多地方都是無人區,田地無人耕種,糧食生產跟不上,經濟活力也嚴重不足,國力自然就很難發展了。

即便如此,戰爭卻沒有停止,劉邦稱帝之后,相繼發起了數次討伐異姓諸侯王的戰爭,造成了局部混亂,后來他又率軍攻打匈奴,結果吃了個大虧。

在與匈奴的戰爭中,讓劉邦意識到一個問題,那就是想要擊敗匈奴,就必須增強國力,而增強國力的唯一辦法就是增加人口,因為只有人口增加了,農業和經濟才跟得上,國家才有能力打仗。

為了增加人口,劉邦實施了一項政策,即女子十五歲的時候必須嫁人,超過這個年紀再嫁人,則每年需要向官府多繳納120錢的人頭稅。

120錢可不是個小數目,要知道西漢初期一石糧食需要60到80錢,120錢可以買很多糧食,百姓種出這么多糧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事實上,周禮規定女子十五歲及笄,所謂及笄,也就是女子成年了,到了嫁人的年紀了。

整個商周時期,基本都是遵循周禮,女子十五歲之后再結婚,一般十五六歲嫁人,十八歲算是比較晚的,王室成員或許早一點,十四五歲才嫁人,而劉邦讓女子十五歲之前嫁人,顯然是為了讓女子早點嫁人,從而多生孩子。

這一政策實施之后,百姓為了避免多繳納人頭稅,紛紛將女兒在十五歲之前嫁人,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口,只不過效果不是太明顯,因為抵觸這一政策的人不少,有不少人有財力繳納人頭稅,所以不愿意讓女人太早嫁人。

劉邦的兒子漢惠帝劉盈繼位之后,為了進一步增加人口,實施了一項更為嚴格的政策,那就是女子如果在十五歲之前沒有嫁人,則需要每年多繳納600錢的人頭數,是劉邦時期的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