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公司簽約當網絡主播需要注意事項(第三方傳媒公司簽訂合同細節)
大家都覺得網絡主播看起來非常光鮮亮麗,而且從新聞里還能看到很多賣貨主播掙錢都是天文數字;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很大多數的網絡主(jiu)播(cai)是不自由的,要與各種第三方傳媒公司簽訂合同之后才能在平臺上直播展示,而簽訂合同往往就是被割韭菜的開始。
那么問題來了,主播合同里有哪些大坑需要我們擦亮眼睛呢?
首先,各種傳媒公司會在各種平臺、媒介上發布招聘廣告,海量招聘各種網絡主播,這時候如果你剛好想要當主播,恰好看到了廣告,那么合(tao)作(lu)就要開始了。
當你們雙方取得了聯系,傳媒公司首先會給你描述一個光明的前景,不論你本人的資質、能力如何,他們會肯定的告訴你“你可以,你行的!”,然后將你約到公司面談;面談的時候他們會告訴你他們的能力如何強大,你的未來如何廣闊,你的潛力不可限量,然后就準備好合(lian)同(dao)給你簽字;
這個時候我們就要馬上拿出眼藥水,滴一下眼睛,然后擦一擦,擦亮一點,大坑識別過程開始了:
1、合同主體,司法實踐中,本律師見過很多騙子根本就是使用虛假的主體,即公司名稱是假的,或者是已經注銷的,還有故意將名稱修改幾個字的;這樣一旦發生任何糾紛,你沒有任何辦法尋求幫助,起訴都找不到人,因為你的對方是不存在的,就像空氣一樣虛無;
曾經有個傻白甜(非貶義,僅指單純、善良、美膩的意思)和我說,人家有那么大一個辦公室在那里呢,還有很多人在那里上班,看起來好正規的,怎么可能是騙子呢?拜托,辦公室只是一個工具而已,搬空一個辦公室大概只需要1個小時就能搞定了;
2、司法實踐中還有一個好玩的細節,有些騙子不同公司竟然使用的是同一份合同版本,騙子太懶了屬于是,修改幾個字都不肯;所以如果你剛好在兩個以上的公司看到同一份一樣版本的合同的時候,建議你這時候就要在心里開始提高警惕了;
3、這些主播合同通常都會使用一些諸如“合作、扶持、居間、經濟、中介”等一類的詞語來定性合同的名字,同時在合同條款中拼命強調雙方的身份是平等的,是合作關系等等,以達到規避《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因為從司法實踐中,絕大多數的主播都是不自由的,工作時間、強度及收益等等內容完全受公司控制,也就是說究其本質,所謂的主播與公司之間實際應當為勞動關系(我之前發表“網絡主播和公司到底是什么關系”文章中已經介紹,請關注我賬號并查閱之前文章),傳媒公司為了規避法律責任,將自己包裝成一種合作關系,達到甩掉自己義務的目的;
4、“排他條款”是主播合同中一定會出現的條款,也就是說主播簽約后對自己的選擇權是沒有的,只能聽從該公司一家的安排,絕對不能在其他渠道進行直播活動,哪怕是你自己本人在網絡媒體上也無權進行直播活動,否則就面臨巨額的違約金懲罰,很多網絡主播在這里中招,有時候稀里糊涂的不小心就會陷入被起訴背上巨額債務的法律風險(同時排他條款也是認定勞動關系的依據之一,事務是有兩面性的,好玩吧);
5、傳媒公司往往在合同中約定你每天需要直播達到多少個小時,而且每個月限定直播天數,否則不僅你的收入不保,還可能被追究巨額違約金,他們給你介紹的時候往往是輕描淡寫的,感覺好像很容易做到,但是人是有惰性的,相信我,一個人堅持每天做一件事情,而且要完成時間要求,很少人可以做到的,這就是一個大坑,每天都有人栽進去;
6、有些傳媒公司在和你簽訂合同后,會以培訓、扶持、購買設備等等各種名目讓你繳費,讓你花錢,這就是典型的一魚兩吃,等你錢花的差不多了就想辦法找借口讓你違約解除合同,再去收割其他韭菜;
7、如果你被割了韭菜,感覺上當了怎么辦?去法院起訴?不好意思,合同中早就設置好了屏障,合同對管轄法院或仲裁院的約定往往在天涯海角,當你想想遙遠的路途及陌生的環境,再摸摸自己不再飽滿的口袋,可能往往會打退堂鼓,干脆就當吃虧買教訓了,而這,就是傳媒公司的目的所在了,讓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后維權成本太高而放棄;
綜上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網絡主播合同里面的大坑可是一個接一個,一個套一個,防不勝防呀,主播作為個人,在與相關傳媒公司達成協議的時候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同時缺乏專業法律知識,很容易上當。
那么你應該怎么辦呢?給大家一個重要的建議:你在與任何主體達成協議簽字之前一定要先咨詢律師,盡量識別出里面的大坑,防患于未然;然后一旦發生任何糾紛的馬上咨詢律師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千萬不要猶豫(這就是私人律師的價值所在,要知道私人律師將不再是富豪的專屬服務,私人律師的時代來臨了);
最后,如果你的合法權益真的被侵犯了,你所在市縣司法局都可以為你提供免費的法援律師保護服務,你還可以向當地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求助,他們都會告知你法援律師的聯系方式,記住,是免費的,國家付錢!
聲明:本文僅針對部分居心不良、坑蒙拐騙的傳媒公司、騙子公司,正規的好公司請不要自行對號入座;
另:疫情期間各行各業都不容易,很多好人都改行當了騙子,而專業的騙子也在更加的努力工作并不斷翻新騙術,本律師眼界有限,未必能夠及時識別所有的騙術或大坑,如果讀者有其他高見歡迎關注后評論區留言給我,以便大家一起避坑,一起學習,防止鐮刀他日割到我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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