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翻翻熱門博主的私家筆記;入手美妝,看看網紅達人的私房分享……先搜索“種草”再下手“買買買”,是當下許多人的習慣性操作。但最近一項調查顯示,近八成左右的人被網絡“種草”坑過。貨不對板、濾鏡破碎,讓人心塞。

所謂“種草”,指的是用戶之間將優質商品或服務分享推薦。網購盛行,這種來自第三方的真實體驗、使用心得,能夠一定程度彌補“不能面對面”的缺憾,豐富潛在購買者的判斷依據。但不知從何時起,這一形式不再是單純的自發行為,而成為品牌追求銷量、平臺收割利益的商業運作手段。用沒用過都敢說“親測有效”,買沒買過都大聲吆喝“無限回購”,造型擺拍、構圖刻意、文案雷同,甚至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筆記產業鏈。

營銷無可厚非,但以“種草”之名搞營銷,卻有投機鉆營打擦邊球之嫌。縱觀當下,“種草”儼然已成為假冒偽劣的重災區、“三無產品”的聚集地,真真假假難以甄別,消費者稍一不慎就會“拔草即翻車”。而當“照騙”“濾鏡”一次次現出原形,損害的絕不僅是一個兩個消費者的權益,而是產品的口碑乃至網購的信譽,擾亂整個市場的有序運行。

“種草”不能成為營銷盲區。這個問題,首先要在法律上厘清。到底何為軟廣營銷、何為好物分享,應當有更加明確甚至量化的界定標準。比如,前段時間某平臺關閉帶貨筆記中的外鏈,不失為一種探索。但這還遠遠不夠,至少對那些顯而易見的營銷話術,應當有明確標示和醒目提醒。在此基礎上,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等有標識的,均應準確、清楚、明白;相關經營者、發布者、代言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明確言行邊界。歸根結底就一條,對那些與廣告無異的所謂“種草”,必須網上網下一把尺子量到底。

“種草”千萬條,真實第一條。對虛假營銷零容忍,讓廣告軟文和體驗分享各行其道,這樣的消費模式才能“一生推”“推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