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為什么要嚴查券商與財經大V勾結網站服務開戶
減少誤導,避免勾結,規范券商與大V引流開戶十分必要
11月8日,澎湃新聞記者獲悉,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近日下發的2023年第12期機構監管情況通報,對券商提出了三項要求:一是“大V”引流開戶給獎勵不符合監管規定,證券公司不得開展相關合作;二是證券公司組織工作人員公開發表言論應符合規范要求;三是證券公司應強化組織外部人士發表評論的管理。
第二、三條主要是針對證券公司本身提出的要求。即便是第三條,也是對證券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承擔社會義務、增強社會服務能力提出的,是為了更好地發揮證券公司的作用,提升證券公司水平。如果做好了,確實對證券市場有序發展能夠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要求的第一條,則主要是為了規范證券公司行為,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證券公司與大V之間的合作,尤其是引流開戶方面的合作提出的,非常及時,也非常必要。因為,大V引流開戶,確實已經成為證券市場必須高度重視與警覺的一項內容。如果再不加強管理,規范證券公司的開戶行為,會帶來很大的市場負面沖擊。
要知道,近年來,財經領域的大V確實有些行為很不規矩,也不端正,動輒用已經積累起來的“名”,牟取不當利益,損害投資者利益。他們除了發布一些不規范的言論,甚至配合投機者誤導投資者外,還為了自身利益需要,利用投資者、網友等對自己的信任,與證券公司合作,進行所謂的引渡開戶。而證券公司為了搶占市場,則通過“獎勵”、“提成”、“定額”等手段,反復給大V們發放合作邀請,且“獎勵”幅度越來越高,給出的所謂費率也越來越低,導致證券公司之間出現惡性競爭,投資者也無所適從,嚴重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
而財經大V在通過引流開戶等手段后,也積累了更多用戶資源,繼而為自己發布錯誤的市場言論、配合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造勢、與投機者和不法投資者勾結等創造條件,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為什么經常會出現一些炒作現象,特別是一些垃圾公司也會被炒作,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財經大V從中“撮合”,發揮誤導作用。為什么網信部門要對財經領域的網絡人員、特別是財經大V提出規范要求,說到底,就是少數財經大V的不規范行為,甚至違法行為,擾亂了金融、證券等方面的市場秩序,給投資者等帶來了很大傷害。
很顯然,此次證監會相關職能部門對證券公司與財經大V合作提出的相關要求,就是規范財經大V行為的一種有效手段,也是規范證券公司經營行為的一種重要手段。無論對證券公司還是財經大V,都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提醒,甚至可以說是一次嚴厲警告。也就是說,如果證券公司再隨意向財經大V發布引流開戶邀請,就是違規。而財經大V如果再利用個人的影響為證券公司引流開戶,也是違規,監管機構就能依法對其采取措施。特別對財經大V,可以通過禁入等方式向其發出進一步警告。必要時,還可以通過網信部門,要求相關網站等對其賬號實施關閉。
必須注意,在證券公司開戶問題上,監管層只規定證券公司可以委托證券經紀人代理客戶招攬活動,且證券經紀人應當是證券從業人員,并專職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活動。所以如此規定,就是要規范開戶的行為,要對開戶實施有效監管。如果財經大V真的想為證券公司開戶服務,可以通過一定渠道正式加盟證券公司,成為證券公司的專職人員,而不能利用大V的名氣去為證券公司引流開戶。否則,就是違規,是擅闖禁區,就得受到懲罰。
如果說過去的一段時間,監管機構沒有明確要求,從而讓證券公司和財經大V打了擦邊球,也做了很多引流開戶方面的交易的話。現在,監管要求已經明確,將不能再隨意為之了。所以,必須令行禁止,不能再發生類似現象。對此,監管機構還應當提出處罰要求,而不只是禁止要求。因為,沒有嚴厲的處罰要求,無論是證券公司還是財經大V,都會將其當作耳邊風,不會真正引起重視。只有處罰走在前,才會產生震懾力,讓證券公司和財經大V都能敬畏制度、敬畏要求、敬畏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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